"员工因病主动辞职不属于工伤,就没有补偿。一,这是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一般没有补偿;,二,如果是职业病,经过鉴定确实在工作期间得的,那么单位就要有一些职业病的赔偿。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公司需要给补偿:公司具有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或者拖欠公司等行为导致员工辞职的;或者合同到期后,公司具有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需员工续订合同的行为的等。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薪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薪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薪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章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章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章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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