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跨省异地就医前,须先在参保地进行登记备案。窗口备案:由本人或委托人,就近到重庆市内区县社保局服务窗口办理,填写备案表格,明确拟异地就医的医保统筹区。属于转诊到外地医疗机构的,由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详询参保地区县社保局。再持卡就医,本人社保卡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需本人持卡就医,刷卡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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