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案例数不胜数,在很多案例中离婚后房子是需要给另外一方的,但是很多离婚后不配合过户,那离婚后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呢?可以通过一下途径解决!
1.离婚诉讼,但一方不配合:
就离婚诉讼而言,只要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受理,无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
2.协议离婚,一方不合作转让: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协议中房子归一方,但签署离婚协议书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
对协议离婚而言,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会很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还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
1.因未能履行离婚协议而诉诸法庭。
若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房屋管理部门,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2.离婚时,到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为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合作的情况出现,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书,证明协议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进行认可,并进行房屋过户。
3.如当事人认为双方协议离婚不够保险,可直接通过公证协议离婚,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拿到法院调解书和处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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