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泰国疫管中心发言人塔威辛透露,为了刺激旅游业发展及复苏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业,疫管中心会议同意延长游客的逗留期限。会议上达成以下决议:
1、延长免签证游客的在泰逗留期限,由原来不超过30日延长至不超过45日:
2、延长落地签游客的逗留期限,由原来的15日延长至30日:
3、上述延长入境者逗留期限的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有哪些,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至2023年3月31日。
取消"疫情签"
所谓泰国“疫情签”,指的是疫情期间不方便回国的外籍人士,可申请每次60天的居留权。
近期泰国移民局局长签署下发一份文件,取消疫情签,该文件内容对此前允许疫情期间因多种因素滞泰人士申请继续留泰的规章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延长此前规章,允许外国人继续留泰至2022年3月25日:疫情签这一期的申请截止日期是2022年1月25日,在这之前申请的疫情签,才能“活”到2022年3月25日。
2、提高对外国人续签申请的过审要求,以防部分外国人借机违法滞泰,尤其是外国人留泰申请理由必须要严格把关,必须要符合移民局规章,避免外国人潜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持落地签入境的外国人不得申请继续留泰,且不得更换签证类型:
4、持旅游签入境的外国人,如有留泰需求,可根据移民局相关条例申请暂时留泰,若短期内确实无法回国即可根据此文件要求申请续签留泰:
5、持非移民签证入境的外国人不得申请继续留泰,如需留泰,应根据移民局相关留泰规章执行:
什么是签证?
签证(Visa),是一国政府机关依照本国法律规章为申请入出或通过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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