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过明确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关系,可以看出,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都是土地产权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缺一不可。其中,土地确权对土地登记起着重要的前置作用。土地登记进展的结果如何直接取决于土地确权的成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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