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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怎么处理

2020-10-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

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

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

,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

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

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一、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偿还责任。无论双方是否离婚,共同债务都必须以夫妻共同财产和自己所有的财产偿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一方或双方偿还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无论夫妻应承担的份额或顺序如何,任何一方都应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当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时,另一方应承担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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