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婚前部分归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女方名下时婚前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割。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购房款属于其个人财产,不需分割。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购房款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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