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追索权本身的时效:
一、一年前借的钱现在能要回来吗?
多年前的欠款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如果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怎样行使票据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另外,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三、孩子十岁要抚养费还有诉讼时效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目前法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进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如果孩子现在是十岁,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孩子十岁还有权要求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行使权利期限,分为三种:
1、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2、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3、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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