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贷款买房,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产证需要抵押给银行,等到贷款全部还清后才能取回。实际上,确实曾经有银行要求借款人用房产证作为抵押,但是目前,这种情况已经极为少见。
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因此,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把《房屋他项权证》放在银行,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但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一、房屋他项权证还完贷款该怎样取消
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
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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