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若在夜间施工具有扰民情节的,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警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的治安处罚。根据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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