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自费自付区别,具体如下:
1、自费是费用在报销范围外,全部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规定不允许进入社保各项基金结算范围,并且有全都由自己承担费用,是相对于公费而定;
2、自付是按一定比例报销后,自己需要支付报销后剩下的部分资金。
社保卡办理流程:
1、申领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前往合作银行办理申领社保卡即可;
2、申领人告知合作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剩下的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制卡之后,还需要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激活;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卡激活方法:
1、银行网点激活:带上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银行营业网点激活即可;
2、定点医院激活:用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办理挂号、住院、门诊等登记业务,也可以激活;
3、指定药店激活:到指定的医疗保险合作的药店买药可以插入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卡消费;
4、可以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激活,社保网上服务大厅为公民提供了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包括社会保险卡激活服务。公民可以登录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根据网上服务大厅的提示,按照步骤完成社会保险卡激活程序;
5、还可以通过社保服务中心进行社会保险卡激活。社保服务中心提供专业的社会保险服务,包括社会保险卡激活服务。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到当地的社保服务中心进行社会保险卡激活。
综上所述,个人支付部分指的是参保人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了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或者讲医疗救助等报销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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