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离婚协议书属于具有规范性,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一,两人的基本信息;二、两个人的婚姻状况;三、两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四、两个人关于婚内生活中的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处理;五、如果有孩子的话,还包括了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内容。一般情况下,网络上都有关于离婚协议书的免费的模板,可以下载使用,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建议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以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也不用担心,可以选择和他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夫妻两个人达成一致,只需要一方有离婚的意愿,并且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的可能或者有其他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法定的应当离婚的情形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