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的人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