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可以与全资子公司合作全资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单位,只对以本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承担法律责任。虽然母公司是其唯一的投资股东,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均分别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母公司不得要求全资子公司对外为其实际签署的合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两个单位应当是独立核算和财务分开的。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因此合伙企业不属于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形。
合伙企业法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已经切断了连带责任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线路,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反过来讲,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企业集团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是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由母公司、子公司、准则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企业或机构。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可以,但是如果全资子公司有资格独立承担母公司的工程,那么该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由子公司直接承担该工程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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