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送人,但是需要双方共同送养。如果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人在经济困难,实力无法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的送养程序进行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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