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生效不仅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第
(一)种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第
(二)种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
第
(三)种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第
(四)种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
第
(五)种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完成时生效。
一、怎么样的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在写借条时应注意以下内容:1、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二、没有借条是否可以要回钱
没有借条是否可以要回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贷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偿还贷款,因为转账记录可以确认贷款人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面对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证据和说明。如果借款人不能证明该款项作出合理解释,法院将认定该贷款已经真实发生;
2、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收据,应认为贷款人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面对这种情况,人民法院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证据和说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对该款项作出合理解释,法院将认定该款项已经真正发生;
3、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贷款人出具收据。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很难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否认,贷款人很难向借款人收回贷款。如果双方都不能进一步证明,人民法院很难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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