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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诗两首》研讨与练习说明

2021-11-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作者简介】

  1、济慈: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这里安息着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

  2、叶赛宁: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1895~1925),俄罗斯诗人。出身于农民家庭,教会师范学校毕业后,在莫斯科当店员和印刷厂校对员。1916年在白俄军队服役,1917年二月革命后离开军队,加入左翼社会革命党人的战斗队。早期诗描写农村自然风光,赞美宗法制农民生活,曾参加意象派文学团体,作品中流露悲观情绪。十月革命后的部分诗作,试图反映新的革命生活,但仍留恋革命前农村的田园生活,钟情于乌托邦式的“农民的天堂”。他的抒情诗感情真挚,格调清新,并擅长描绘农村大自然景色。他憧憬崇高的精神境界,但又因思想的极度矛盾,陷于痛苦而不能自拔,最后在精神忧郁中自杀。

  【《蝈蝈与蛐蛐》赏析(许自强)】

  这是济慈早期创作的一首富于哲理性的小诗,洋溢着明朗欢乐的情调。

  诗人以精细的观察,抒写了夏日郊外的蝈蝈和冬夜炉边的蟋蟀交替歌唱的情景。但开头疲于暑热的鸟儿,其实是春天的歌手,而蛐蛐生命力最旺盛的时刻正是秋季(可参看济慈的《秋颂》),况且,春秋两季正是百鸟争鸣,千虫欢唱的黄金时节。这样,实际上诗人是揭示了一年四季大自然歌声不绝的规律,从而赞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美。这种美是永恒的,“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正点出了这首诗的主题。

  这首小诗很富于田园诗的情趣。着墨不多,冬夏两幅小景宛然在目。夏日的草地、篱笆和浓阴,冬夜令人昏昏欲睡的温暖的炉边,把人自然引入静谧安详的境界。这时传来的蝈蝈和蟋蟀的声音,更衬托出环境的幽静,真可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收到以动衬静的效果,能唤起人一种亲切的回忆。为了适于表达主题,诗人采用了冬夏对比的手法,然而,由于夏冬两种境界之情调十分相似,加上诗人明写冬夏,暗示春秋,末尾又添上由蟋蟀到蝈蝈的巧妙联想,使全诗浑然一体,毫无割裂之感。

  ──选自《欧洲名诗人抒情诗赏析》,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

  【《蝈蝈与蛐蛐》原文】

  the grasshopper and the cricket

  john keats

  the poetry of earth is never dead.

  when all the birds are faint with the hot sun

  and hide in cooling trees,a voice will run

  from hedge to hedge about the new�瞞own mead

  that is the grasshopper’s. he takes the lead

  in summer luxury;he has never done

  with his delights,for when tired out with fun

  he rests at ease beneath some pleasant weed.

  the poetry of earth is ceasing never.

  on a lone winter evening, when the frost

  has wrought a silence,from the stove there shrills

  the cricket’s song,in warmth increasing ever,

  and seems to one in drowsiness half lost,

  the grasshopper’s among some grassy h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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