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窝藏包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构成窝藏包庇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窝藏包庇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藏身之所或物帮助,或者不了解事实而讲了客观上有利于犯罪人的证词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3、客体要件。窝藏包庇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的对象是犯罪的人,即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4、客观要件。窝藏包庇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包庇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窝藏、包庇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窝藏与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在确定具体犯罪行为的罪名时,可根据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来使用罪名。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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