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需要写病假条,病假条和住院证明的用途是不同的:住院证明只是证明当事人生病住过医院,但不能当成请假的依据;病假条是当事人因病(住院证明可以佐证)向公司请假的依据;病假条也是公司向当事人支付病假工资时的依据。
二,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计发。 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 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在制度工作日内请事假,其日工资的计算: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百分之七十,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其工资部分的扣除,按其请事假的天数乘以其日工资计算。其奖金部分的扣除,按所在单位奖金计发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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