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才能做出判断。个案的情况不同,结论不同。
肺栓塞是并发症,有些情况下医生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是仍然无法避免,这种情况下,医院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在个别的情况下,医院也有可能是存在责任的。比如很早之前北京一家医院出现的一个案例。北京这家医院的医生在自己工作的医院进行骨科手术,手术之后,出现肺栓塞死亡,患者的亲属起诉到法院,最终的鉴定意见是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判决医院承担责任。
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从三个方面判断:
(一)医院或者医生的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二)是否存在损害后果。
(三)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医院才承担责任。
一、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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