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万交税需要交60000元。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公积金等;以重庆为例,社保及公积金等均按上限计算,缴费基数按18495元/月,具体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比例为8%)=18495*8%=1479.60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比例为2%)=18495*2%=369.90元;失业保险(个人比例为0.4%)=18495*0.4%=73.98元;住房公积金(按上限12%)=18495*12%=2219.4元;企业年金(按上限4%计)=12月*18495元/月*4%=8877.60元;补充公积金(按上限5%计)=12月*18495元/月*5%=11097.00元;以上每月扣除合计=1479.6+369.9+73.98+2219.4+8877.6+11097=24117.78元/月全年扣费费用=24117.78X12=146184.78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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