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犯人即要从看守所转到服刑监狱,一般在15天之内移送判决生效,犯人应服刑期不满一年时,留在看守所服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而这个时间不包括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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