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超载2人的,属于7座车以上,一次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7座车以下的,存在扣12分、6分或者3分的情形,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私家车超载2人的情形:
1、私家车为7座以上的汽车,超载2人的属于超过核载人数的20%没有达到50%的情形;
2、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过核载人数20%,没有达到50%。一次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3、私家车为7座以下的汽车,超载2人的属于超过核载人数的20%:
(1)超过核载人数100%以上,一次扣12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超过核载人数50%,没有达到100%,一次扣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超过核载人数20%,没有达到50%,一次扣3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以上三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2、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3、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1、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2、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3、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4、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二条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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