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报和案件查处实际情况,区分案件类型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行政案件:按照案件罚没收入(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举报奖励金,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没有罚没收入或者罚没收入过低的,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二十万元以下奖励。
刑事案件:按照案件已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的百分之十以内或按照对应法定刑幅度分档发放举报奖励金,一般情况下最高奖励金不超过五十万元。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在十万元以内给予奖励;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在二十五万元以内给予奖励;法定刑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的,在五十万元以内给予奖励。
予举报奖励,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举报内容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的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事实。
2、举报内容未被海关掌握,或者海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海关办理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举报内容经查证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奖励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十三条
海关建立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进行举报。
海关对举报或者协助查获违反本法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海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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