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一般按公司章程记载的金额填。或者由股东协商确定。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按照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纳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部分组成。对公司各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可能会有很大差异。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解:一、注册股东认缴的出资金额和时间应为各期认缴的出资金额和时间,实缴的出资金额和时间应为已完成的各期出资金额和时间;二、注册股东认缴的出资金额和时间应当是注册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全部时间,实缴的出资金额和时间应当是注册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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