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