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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未遂应该怎么样界定

2021-06-0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有四种情形。故意轻伤、故意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这四种情况的未遂界定如下:一、故意轻伤。根据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值得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应排除在犯罪构成之外。我国刑法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这种情况不构成故意伤害的未遂,而是不以犯罪论处。二、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通常认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确具体的重伤故意,客观上已开始实行故意重伤行为,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未能造成重伤结果的,这时不管是造成了轻伤害还是没有造成伤害,只要综合全部案情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应定罪处罚的,都应认定为故意重伤未遂。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作为适用加重法定刑根据的加重结果是指实际发生的危害结果,而不包括可能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加重结果未发生,就不存在加重法定刑的基本前提。因此,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一、打人拘留的条件

打人有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有很多,不同的罪名,拘留的条件是不同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行为的性质,如果是寻衅滋事,则轻微伤就可以拘留。如果是故意伤害,则需要达到轻伤;如果是抢劫,则不需要有伤害后果。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而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仍然以故意伤害罪定罪,结合致人死亡的后果量刑。打人在打到了故意伤害罪的时候就可以进看守所了,除了判刑外,还涉及到很多的赔偿金额的,曾经有个公安派出所制作了标语,还制作了打架的成本的图表,告诫人们不要打架,打人不仅会进拘留所、看守所、监狱,还要赔钱的,打人的成本很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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