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优待对象
成都市中心城区“5+1”区(包括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下同)户籍或持有成都市中心城区“5+1”区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
二、优待内容
对于成都市中心城区“5+1”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65岁至69岁(指年满65岁,不足70岁)老年人,新增办理天府通老年卡免费乘坐市公交集团在中心城区“5+1”区运营的城市公交线路(不包括定制公交、旅游公交等多元化、市场化公交线路)政策,刷卡免费次数限100次/月,每次乘坐普通公交车、空调公交车分别扣减1、2次免费次数。
成都市中心城区“5+1”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年满70周岁老年人办理的天府通老年卡,刷卡免费次数限制由目前的75次/月提高到100次/月,其他政策保持不变。
待中心城区“5+1”区外的其他区(市)县具备天府通老年卡互刷条件时,实施中心城区“5+1”区与该区(市)县天府通老年卡跨区域互刷互享免费乘车政策。
三、有效证件
享受老年人免费乘车的有效证件为天府通老年卡。65-69岁老年人需新办天府通老年卡(以下称为65-69岁老年卡)。年满70周岁老年人持有的天府通老年卡(以下简称年满70岁老年卡)可继续沿用,不需新办卡种。
四、实施时间
2022年1月12日起,面向中心城区“5+1”区65-69岁老年人开展天府通老年卡申办服务;2022年3月1日起,65-69岁老年人持本人天府通老年卡免费乘坐市公交集团在成都市中心城区“5+1”区开行的城市公交线路,刷卡免费消费次数限100次/月。
年满70岁老年卡自2022年1月12日后(含2022年1月12日当天)进行卡片年审的,于年审后享刷卡免费次数100次/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六条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服务。
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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