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或疾病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员工在伤残期内,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继续为其支付基本工资,并按月支付工伤补助金;伤残期满后,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继续为其安排工作或者支付一定的补助费。但是,对于是否能够继续享受奖金和福利这一问题,尚未有明确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第十三条规定:“伤残期满后,工伤职工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实际情况,安排其它适当的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一定的补助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会在维护职工正当权益方面,有权向企业和事业单位提出关于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福利待遇的合理化建议,要求企业和事业单位采纳。”
综上所述,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员工能否继续享受奖金和福利,但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和支付补助费时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并且工会的建议也应该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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