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不成立放了女方还能再次起诉。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要求提起公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应告知被害人,被害人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检察院将案件材料移送法院。
法律分析
专业律师强奸罪不成立放了女方还能再次起诉。可以向人民检查院提出申请要求,或者对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拓展延伸
强奸罪未成立,女方仍有权利提起其他指控吗?
在强奸罪未成立的情况下,女方仍然有权利提起其他指控。虽然强奸罪未成立意味着对被告的强奸指控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在其他方面无法追求正义。根据法律程序,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其他相关指控,例如性骚扰、侵犯人身安全等。法院将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这些指控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因此,即使强奸罪未成立,女方仍然有权利寻求法律保护和公正。
结语
在强奸罪未成立的情况下,女方仍然有权利提起其他指控,追求正义。虽然强奸罪未成立意味着对被告的指控未获认可,但法律程序允许女方向法院提起其他相关指控,如性骚扰等。法院将根据证据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即使强奸罪未成立,女方仍有权利寻求法律保护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