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业主可委托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个人取得私房出租收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委托代征点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2、不动产产权证明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3、出租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私房出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5、出租方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6、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首次办理时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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