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注意事项如下:
1、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2、集体土地的宗地划分需要符合《土地登记办法》关于宗地的定义;
3、弄清楚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国有土地;
4、本集体土地宗地范围内是否有其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5、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有关内容的填写要与土地登记簿(卡)相一致;
6、要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至所有权人。
一、拆迁确权意味着什么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土地确权的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土地不给确权怎么办
土地不给确权,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确权不了,可以先向确权机关了解无法确权的原因。比如因为确权材料不齐全而无法确权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全材料;
2、根据具体的无法确权的原因,做针对性处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3、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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