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时,收集证据的方式有:
1、借据;证明内容:夫妻共同借款不存在事实,非借款人未参与借款人对外借款的协议,借款金额超出了一般常识对家庭日常开支的认知;
2、借款人银行账户流水;证明内容:没有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
3、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收入、费用等证据;证明内容:进一步证明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巩固了法官的内在信心;
4、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收入、费用等证据;证明内容:举债人举债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经营;
5、举债人被多人追债的照片、短信、电话录音、具体金额等证据;证明内容:借款人因民间借贷涉及多起纠纷,多次向他人借款,累计金额较大,不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
6、债务用途证据;证明内容:直接证明借款人借款的目的,如赌博、高利贷等;
7、证人证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记录;证明内容:夫妻关系不和,证明债权人向借款人借款,非借款人不知情,不能用于家庭开支和共同生活;
8、债权人和举债人举证责任的执行;证明内容:债权人和借款人未能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举证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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