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纠纷就是合同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买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决而产生的争执。
一、房主想违约怎么办
房主想违约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起诉。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恶意拒绝履行合同,或由于不符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就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有效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有效的主要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采用合法形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买受人有哪些义务?
1、支付价款
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对应条件。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款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履行义务。即使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可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标的物的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使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的非即使结清的大宗货物买卖支付价款的方式。
2、检验义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其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如买受人未在合理期间内履行检验义务,一旦标的物出现瑕疵,则不能再要求出卖人对其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卖人在履行检验义务时,可以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他人。对于检验标的物的地点,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在交付地检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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