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的公司不能当被告。被注销的公司丧失了其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但如果公司是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提起诉讼。
一、公司注销无债权债务也要登报吗
1、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以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可见,公司注销,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公司没有债权债务也需要进行登报公示,是履行法律程序。当然如果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又特别规定,那就按照规定办理。
二、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的区别有哪些
1、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2、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是由企业自己申请的一种行为。
3、企业营业执照因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时,其法人主体资格还存在,只是其不具有经营资格。
4、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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