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退费,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详细的地点、时间以及消费凭证或者向地税稽查部门举报。
商家不退费的投诉途径如下:
1、如果是网购商品,可以向购买平台投诉;
2、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维护权益;
3、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请求帮助,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4、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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