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以后,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之内。
逾期,法院就不给执行了。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书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会使执行更快。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要求真实有效,最好能详细具体,避免发生执行错误;
2、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的,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进行强制执行。
什么是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执行人员运用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活动。
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不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首先了解案件,明确需要执行的事项。其次,明确了执行事项和范围后,通过询问被执行人了解其拒不履行的原因和其履行义务的能力。再次,应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责令其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即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之内终本案件还会强制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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