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现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可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采用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劳动者存在“过错”,也即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劳动者存在过错,即劳动者有违法或违约行为;第二、用人单位存在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第三、用人单位的损失与劳动者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形下,劳动者才承担赔偿责任,三者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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