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公安机关未能按时结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且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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