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处理”的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压制等,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特别是对于女性,更容易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孤独感,被遗弃感,变得或者脆弱易激动,或者抑郁消沉,或者狂躁不安,严重的还可发展成为精神病。因此,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面对家庭冷暴力怎么收集证据
家庭冷暴力,不同于一般的“热暴力”那样拳脚相加的方式在身体上留下伤痕,其以精神虐待为主,又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遭受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可以搜集如下证据:
1、对方拒绝语言交流,您尝试与对方沟通而发送发给对方的短信、微信、邮件等记录;
2、对方拒绝尽夫妻生活义务的谈话录音;
3、您在遭遇家庭冷暴力后向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求助的相关的证明或调解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
4、对方因实施冷暴力后悔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如有)。
5、位置邻居、房东、亲戚朋友等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如果自行搜集不到,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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