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工程报名、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环节中严格审查投标人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认真核对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证件的单位名称等项目是否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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