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六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借条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以及还款的具体日期等,且当事人签订借条的行为一定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六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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