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不会坐牢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在区工商部门登记的,应向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对破产负有责任的,在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高管。
但是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偷税逃税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什么是企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二、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二)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以营利为目的
(三)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四)可并购其他法人
(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二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