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暂时中止,它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保险合同暂时失效,不再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与彻底终止的保险合同不同,暂时中止的合同依然是存在的,可以在中止合同后两年内申请复效,并补交中止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后,合同效力即可恢复。保险公司会继续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不过却要重新计算观察期或者要对被保险人进行重新核保。
一、汽车退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车险退保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退保申请书、保险合同、车辆行驶证、保险标志、最后一次缴费凭证、投保人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退保手续,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不同的保险公司需要的材料不同。
车主退保时,需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标注退保的时间。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退保申请书上盖章签字后,被保险人需要将退保申请书递交给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对退保申请书进行审核后,会出具退保批单,批单上会注明退保时间和应退保费金额,同时收回保险合同原件。车主需要在《终止保险合同申请书》个人车辆要被保险人签字,单位车辆应盖章。
被保险人可以持退保批单和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领取应退还的保险费用。车险退保并不是全额退还保费,而是退还保费的现金价值。办理退保手续之前需要前往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事项。
机动车不再保单有效内,保险公司不予退保;在保单有效期内,机动车已经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公司不予退保。
二、如何判断保险合同条款的效力
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力是需要对保险合同进行调查才可完成,保险合同的调查需要根据《保险法》等相关的法律为依据,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条款来进行调查过程,最后判定保险合同是有效合同或无效合同,这个调查与认定的过程没有固定的模式。
如果保险合同已经签订,但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那么保险合同则无效。而保险合同无效也存有不同的形式,主要分为三种从原因上划分,这种情形下主要有两种情况,约定无效和法定无效。约定是指如果合同双方进行了合同无效的约定,当约定的理由发生,那么合同无效如果保险合同出现了法律上规定的无效原因,那么便是法定无效的情况。
从范围上划分如果保险合同全部内容都无效那么便是全部无效,若只有部分无效,即是部分无效。比如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的保险合同的最高年龄限制,在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则只能按照被保险人实际的年龄进行赔付。
从时间上划分这种情况也有两种,一种是从保险合同签订开始便无效的自始无效,第二种是当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就失去了效力,这种情况为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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