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采取的措施有: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一、离婚后的女人可以分户吗
离婚后的女人可以分户。即将原户口本分为两对离婚后的夫妻新户口本,或者一方迁出另一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派出所将为妇女办理户籍手续,并颁发新的户籍簿。如果原户籍簿无效,同时为男方办理新的户籍簿。如果不作废,可以在原户口本上加盖已迁出字样,也就是说女方户籍还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的登记地。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其他地方,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时,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明,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可以落户。
二、更换出生证可以改姓吗
出生医学证明是申报新生儿常住户口登记必备的条件。新生儿凭出生证落户,必须与出生证姓名一致。若落户前想改名,需要去医院重新更换一个出生证;落户后想改名,若有正当理由,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更改申请。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主要是指原签发机构因为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1、首先你户口本上的姓名要是你更改后的。更改如果涉及姓氏,要去公证处办理个公证,公证的时候要夫妻两人一起去,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然后带以上材料,加公证书到你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姓名更改。如果不涉及姓氏更改,则直接带以上材料(不需公证书),去孩子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更改即可。
2、然后你去报社做个出生证的遗失申明。记得抄下出生证号。然后夫妻双方一起去当时生孩子的医院,带上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由医生帮忙补办即可。补办的时候可以和医生说明,按户口本上的姓名写。但是如果涉及到更改姓氏的,要夫妻双方写个说明,即日后如发生任何事情,与医院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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