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人不明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定义是什么
债务人:通常是指根据法律、合同、合同的规定,在借款关系中有偿还债权人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他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人有权要求他人为具体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向企业提供偿还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以销售商品或劳务的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担保人和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债权人是担保权人。
二、担保人被起诉了
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你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只有在被担保人无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还债的且经过诉讼后不能还债的,才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
三、担保人去世的担保怎么办
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留有遗产的,则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这个担保合同仍然是需要继续履行完毕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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