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烟价值超过十万元即构成犯罪。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1、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2、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3、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4、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一)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和范围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二)使用过期、涂改、复印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
(三)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
(四)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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