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在拘留期间保释取保候审,前提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这适用于可能判处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无自理能力、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的情况下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拘留15天可以保释,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刑事拘留期间批准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15天拘留期间的保释规定及程序解析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针对15天拘留期间的保释,存在特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人在15天拘留期间享有保释权。保释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被拘留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获得临时自由。保释的实施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确保被拘留人不会逃离或妨碍案件调查进程。具体的保释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决定等环节。在15天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可以向相关法院提出保释申请,并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批准保释。需要注意的是,保释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而是暂时解除拘留措施,以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针对15天拘留期间的保释,有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保释是一项法律程序,允许在等待审判期间获得临时自由。被拘留人可以在15天拘留期间向法院提出保释申请,并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批准保释。保释并非无罪释放,而是为了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在保释期间,被拘留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不逃离或妨碍案件调查进程。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根据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具有社会危险性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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