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赋戚薯贺予了小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前提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同时小股东行使解散请求权是小股东高派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那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手樱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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