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如下:
1.取保候审保证金在案件结案后自动解除;
2.被取保候审人在案件结案后应当及时向取保保证人提出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取保保证人应当在收到被取保候审人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后,主动向法院申请退还保证金;
4.法院应当核实被取保候审人的申请及证明材料,并在收到取保保证人的退还申请后,3日内予以处理;
5.若被取保候审人没有提出退还申请,则取保保证金在案件结案后6个月内自动退还,逾期未取回的视为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用途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其在保释期限内出庭应诉,不得逃匿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一百五十六条 保证金的退还
保证金是可退还的。被取保候审人已经履行了取保候审的义务,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必再继续取保候审的,可以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程序由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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